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池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具体如下: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池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请示》(池政〔2018〕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安徽贵池前江工业园区(筹),在认真评估基础上,将其符合产业政策、主导产业定位和环境保护标准的部分并入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意撤销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牌子。将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筹)更名为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优化整合后,保留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安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
三、池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的领导,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规划修编、产业定位、体制调整、人员安置等工作。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提质提效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开发区优化整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池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