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一周进步 · Nenly
背景音乐是视频的剪辑制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个好的视频,也一定离不开一首好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做混剪、拍长片,还是录抖音、剪Vlog,我们都有必要为自己的作品精心挑选一首BGM,来让它变得更加与众不同。
然而,一直以来,有很多做视频的同学,内心可能都会有这样一个问题:
“我在剪辑时使用一些热门的歌曲,会不会构成侵权?”
这种担忧并非毫无依据。随着时代进步与版权意识的日益健全,大家对于“侵权”行为的认识,也在变得更加全面。
而每当有知名的Up主和自媒体身陷版权纠纷时,媒体的报导总会聚焦在各种夸张的数字和耸人听闻的维权追讨过程上——
其实,视频制作中的音乐版权问题,要比你想象中要更复杂一点点。
在今天这篇文章里,我要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些与音视频创作过程中的版权问题有关的小知识,解答我们开头提到的这个小问题。
如果你想知道如何合理地去避免出现类似版权问题,我在结尾也提出了一些小建议,希望对每一位热爱视频创作的你有所帮助。
P.s. 文章很长,建议收藏慢慢阅读。如果想快速得出结论,请直接一口气拖到文末!
我们常说的“版权”,一般指的就是“著作权”。
很多人可能会将著作权是一种“证明”,来证明某个原创作品归属于某一位作者。
但事实上,著作权是一种权利,是法律的约束之下,对内容创作者所持有的原创内容的一种“保护”。
如果你是一位视频Up主,你生产的每一个视频,都是拥有著作权的。
当你所拍摄、制作的视频内容,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被他人发布、搬运到其他平台,甚至冒名发表、拿去盈利的时候,你就可以挥舞“著作权”的大棒,让偷你东西的人受到平台规则或者是法律的制裁。
这种情况下,你就是在行使属于你的“著作权”了。
很多我们常见的创作作品都是拥有著作权的,比如文学作品、美术创作以及电脑软件。我国的《著作权法》,也详细规定了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
这其中,自然也是包括音乐作品的。
现在回到我们的问题:在视频中,使用一些热门的流行歌曲作为BGM,是否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
我的回答恐怕得是:对的。
当一首音乐被创作出来的时候,它也就拥有了著作权。这个著作权可能归属于音乐人或者是音乐人所属的公司,也有可能被转授给专业的版权管理机构,但一般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的——
它不属于你啊。
(别打我)
所以,理论上,你使用任何一首“热门音乐”作为视频BGM,都是需要正式征得这个著作权的持有者允许的。
而且,你一般还需要为这个“允许”,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从他们的手里购买版权。在一些国外的电影中,一首“热门音乐”的许可授权费用可高达数万美元。
但对于一位个体视频创作者来说,去向那些音乐公司、版权机构购买版权显然不现实。
你可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抖音视频、B站剪辑中,都使用了许多当下正流行的热门歌曲来做背景音乐,但也没见到有什么作者跑过来锤他们——
难道他们都跟原作者买了版权?
其实,判断你是否侵权的“锤”,其实并不是握在你自己手里的。
你需要了解的一件事情是:只有当作者(或者著作权人,就是版权拥有者)认为你侵权了,并且真的来找你追责了,你的行为才构成了这次“侵权”。
这种逻辑在涉及任何一种权利(如肖像权、名誉权等)的纠纷上都成立。比如说,有一个人“骂”你长得像吴彦祖,你会认为他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吗?不至于。
你不去找他的麻烦,他的行为自然也就不构成侵权行为。
而大多数时候,一个视频Up主,使用一首“热门歌曲”作为视频BGM,不被原作者锤的原因,大致也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归根结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作者没有找你!
第一种情况是最简单的。音乐作品的作者或者是版权方,很多时候是不知道到底有谁用了或者是没有用自己的音乐来当BGM的。
绝大部分体量没有这么大的个体Up主,其实都在这一种情况划定的“盲区”内,拥有了视频创作上相对的“BGM自由”。
而第二种情况是最常见的。大部分作者和版权方,其实对于一些音乐或者是视频素材的版权的管理,其实并没有那么“严肃”。
我们可以从视频素材的版权说起。
在B站,输入“漫威混剪”,你可能可以搜到成千上百个复仇者联盟的混剪作品。
电影片段和角色IP,固然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但即便迪士尼拥有地表最强的法务部门,也不会对这些Up主去一个个发律师函。
为什么?
因为对电影内容的混剪,某种意义上是对原作的“再创作”,是一种由粉丝群体发起并且能够显著扩大作品影响力边界的行为,官方不仅不会控制,反而甚至会有些鼓励。
比如,我们的@珞珈老师,就曾经制作过一个“大圣归来”的PPT模版,不仅受到了大家的欢迎,还获得了官方的转发宣传。
对于音乐也是一样。
版权拥有者很多时候是有让大家去使用他的作品当BGM的动力,因为爆款视频的传播能让音乐获得更高的知名度。
在国内外,也有许多歌曲的推广和宣传,是与各种视频媒介绑定的。
如果你对音乐的应用得当,还会对这首音乐的知名度与流行起助推作用,一般来说,即便是作者本人都不会有什么异议。
但“默许空间”本身并不是一种规则和规定。如果哪一天,这些BGM的作者心血来潮,是完全可以拉份名单,把所有自己看不爽的Up主都用维权的方式修理一顿的。
什么时候作者会找你?说不准。
但一般作者的默许,都存在这样三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第一,作者没有说“不”。
所有默许的前提,都在于作者没有明确拒绝自己的音乐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使用。如果你碰到了像下面这样比较死脑筋的作者,就必须要想办法征得本人同意。
第二,是你必须要给作者署名和曝光。
作者享有的署名权是独立于著作权存在的另外一种权利,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如果你在使用一首音乐的同时,又不给予作者合适的署名,实际上是对作者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的不尊重。
举个例子,在油管上,有许多音乐创作者,都会声明自己的音乐可以供任何制作视频的Youtuber自由使用。但这种使用也是有附加条件的,一般会要求他们在自己的视频下方署名BGM并提供作者的主页链接。
第三点,是你不使用这个视频进行商业的盈利。
这一点最重要,所以我们展开来讲讲——
绝大多数时候,一个BGM的作者要来“找你”,可能就是因为你违反了上述三大前提中的其中一个。
如果你不署名,可能会伤害到作者的感情;但如果你擅自将这个BGM应用于“商业用途”,就切实损害到了作者的利益了。
什么是商业用途?
一句话:你通过这个视频赚了钱,就构成了“商业用途”。
所谓的“非商业用途”,一般适用于基于个人出发点进行的一些分享式创作。
比如你趁五一去某个城市旅游了一圈,拍了很多视频,剪成了一个Vlog上传到微博、B站,是绝对“非商业”的。
而“商业用途”,则是包含了某种既定的目标并且能从中获得收益的创作。
如果你这个视频是一个公司的广告片或者是产品的宣传片,你的BGM使用必然要受到“商业”的拷问——因为你BGM的好与坏,是直接影响到宣传效果如何,产品卖得好不好的。
界定“商业”与否的一个指标,是你有没有主观去利用它盈利的意图。
也正是因为如此,目前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其实难以判断一个视频到底是“商业”的还是“非商业”的。
在这个“全民创作”的大视频时代,很多Up主在一开始并没有主观想要赚钱的意图。但随着视频“火了”,流量和收入也随之而来,这种时候,他们算是用这些视频盈利了吗?
同时,为了激励视频创作者的内容生产,大部分视频平台会提供激励和扶持计划,直接把创作者的播放量转化成“薪水”发放给他们。这个情况下,即便是那些“没火”的Up主,也在从平台处赚取收入(虽然可能不多)。
他们盈利了吗?
严格来说,只要你有收入就构成了盈利。但在收入不多的情况下,可能没有很多作者会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来找你的麻烦。
但是,当你通过了这个视频取得了巨大收益的时候,任何一位作者,都有理由并且有动力来维权,因为你“侵权”使用BGM的行为,事实上损害了他们应得的利益。
一首好的BGM,完全是有可能构成你的视频“好”或者“火”的一部分原因。所以,承认作者在这件事情上收费的合理性,就是在肯定他们倾注在自己的原创音乐上的价值。
再说了,人家作者辛辛苦苦这么长时间做出来的音乐,你一声不响地用了,还靠它赚到了大钱,收一点合理的“工本费”不过分吧?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式,让我们能够在进行视频创作的过程里使用一首BGM作品时,彻底消灭版权风险呢?
还记得我们说的第三种情形吗?
作者不知道你用没用,但是这个BGM大家都可以用,就没有找你。
首先,在《著作权法》中,其实是有相关条款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你是可以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版权作品的:
站在视频创作者的角度上来考虑,出现这几种情况的时候,你是可以合理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的:
简单说,著作权法这一条对版权的保护存在这样一个逻辑:如果你“引用”的片段在你自己的作品里不占很大比例,而且不是特别“重要”时,是存在“网开一面”的可能性的。
但BGM并不属于这种情况所能保护的“合理使用”。
音乐对视频起到的作用往往直观而重要。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很多情况下一定会构成对著作权的威胁。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合法”地使用一首BGM呢?
其实,有这么一类BGM素材,个体的视频创作者在使用的时候,可以将版权风险降到最低。
这种音乐素材一般叫做免版权(Royalty Free Music)音乐
出于无私的奉献精神或者是希望借此扩大自身知名度,免版权音乐的作者往往开放音乐的使用权限,供视频制作者免费或者以非常低的代价使用这些音乐素材。
有许多专门收录免版权音乐的网站,如Free Music Archive(FMA)、Free PD、国际乐谱库(IMSLP)等等。这些网站提供免版权音乐的检索和下载服务。
而在Youtube、Soundcloud等音视频平台上,搜索“Royalty Free Music”,你也有概率收获一大堆免版权的音乐。
如果大家需要,请在留言区告诉我,我可以专门做一期详尽的免版权音频素材网站介绍。
但请注意:免版权并不等同于可以随便使用。
大部分免版权音乐提供者是不要求支付费用的,但他们往往会要求署名或者提供链接来帮助作者宣传。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署名,也算是违规使用,有概率被追责。
而少部分免版权音乐可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种费用一般以提供者网站的“会员”的形式缴纳,又或者是你在付费之后可以免去署名和贴链接的步骤。
任何一首免版权音乐都有自己的许可证(License),你可以在相关的网站介绍页面或者是音乐的简介里了解到相关信息。部分许可证会有限定的使用范围,比如规定你只能将其用于非商业用途,或者是只能用于某某平台上的视频发布等等。
总的来说,这篇文章的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在适用于视频中的背景音乐时,它们也同时适用于你在视频中使用的其他属于他人的版权作品,如图片、视频、字体等。
如果你和我一样对音乐制作感兴趣,之前我还针对Beat市场的版权问题写过一篇科普文章,也推荐给你:你不能因为讨厌《野狼Disco》,就骂老舅抄袭
随着视频市场的发展和进步,很多视频平台也开始重视音乐版权方面的问题。例如,Youtube建立了自己的声音识别系统,对视频中违反版权协议的音乐素材予以识别并下架修改;抖音也购买了许多音乐版权组成素材库,给平台上的创作者提供保障。
写这篇文章分析,也是为了给各位热爱视频创作的朋友们(尤其是个体视频创作者)普及一下这方面的一些知识。我也叙述了一些“合理”地去使用BGM而不至于被作者找上门的状况和前提——
但是,这并不是鼓励大家去钻这些规则的空子。
任何原创内容都是凝聚了心血的,但互联网时代的侵权行为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无可追索的。维权对于大部分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最后获得的收益又总是不与付出匹配。
作者的“不追究”,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让你节约视频制作成本的。
各位做视频的朋友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天,你们苦剪了几个星期的视频,被别人巧妙地“引用”在了自己的作品当中,你又会有什么感受呢?
所以,给大家的建议是:在挑选使用音乐素材的时候,一定要拥有版权意识,尊重作者的付出。
如果你对作者心怀感激,请给作者合适的署名和曝光;如果你觉得作者的创作对你的视频是有帮助的,请一定要以你力所能及的方式(如赞助,购买商业许可证)支持作者。
祝大家能不再为视频里的音乐版权问题困扰。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WIPO
https://www.wipo.int/edocs/lexdocs/laws/zh/cn/cn031zh.pdf
How Much do YouTubers Make? – A YouTuber’s Pocket Guidehttps://influencermarketinghub.com/how-much-do-youtubers-m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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